本报讯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意见》,从今年起,北京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也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专业助学。
对于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专业助学(高等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办学)招生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参加培训2—3年。完成学业考核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大专学历证书。
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专项管理,推荐就业,或由劳动部门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同时为他们提供档案存放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